中小企业苦无适用会计准则
之前,只有英国、加拿大等几个国家同时具有两套会计准则(分别针对一般企业和中小企业)。而现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也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制定了新的会计准则,其意义非同凡想,对于我国而言更加具有启发性,因为我国的企业形态和规模差异性尤其之大。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修订版的《小企业会计制度》) 也会象IASB制定的新会计准则一样影响力越来越大,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现行制度只针对大企业,催生小企业造假行为
随着一套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的新会计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完成,全球中小企业将拥有通行的会计标准,而不再受制于针对大企业制定的“不合脚的鞋子”。
然而在国内,目前通行的会计准则是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主要适用于公司和大型企业,针对小企业另行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因种种原因普及率有限,使得小企业仍然未找到合适自己的“鞋子”。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周树藩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和一系列制度性的缺陷紧密相关,各种规定和准则对中小企业形成的捆绑,将会催生财务造假行为,且不利于深圳创业型企业的发展。
国内《小企业会计制度》普及有限
日前,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在深圳发布的消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完成了一套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的新准则,这套准则将使全球中小企业都能用上国际通用的财务报告准则。ACCA会长穆百德表示,依照经验,这份准则将会很快地受到中小企业主的欢迎并被采用。尽管许多人认为简化后仍长达200多页的新准则对小型企业来说过于复杂,但ACCA的调查显示,业内人士对这一问题并不十分担心。“一套让中小型企业以及它们的潜在投资者、客户和供应商能够更加容易理解的新准则将会帮助企业度过眼前的贸易严冬,在经济形势回暖时重振旗鼓。”
“如果没有记错,IASB这套针对中小型企业制定的新准则应该叫‘小企业会计准则’,几年前开始制定的时侯叫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周树藩一直对此项目有关注。他表示,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这个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参与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和公司。对于中小企业,2004年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由于该项制度只是表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执行”,并无强制要求,所以这一准则的普及度并不是很高。
深圳某中小型出口制造业公司财务总监左女士对记者表示,由于国内规定财务做账不能“穿两双鞋走路”,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不能再采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标准,他们同很多对本行业市场前景看好的公司,都选择了《企业会计准则》,但这增加了成本。
财务负担催生小企业造假行为
会计准则犹如一双鞋,中小企业的脚穿着不适脚的鞋,他们主要有哪些负担?
从事财会行业多年的左小姐表示,会计信息的统计和提供是有成本的,很多小企业为节省成本,对财务部门的设置十分简单,有的甚至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如果要求他们按照以大型企业为目标定位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会计信息,将使中小企业付出太多的编报成本。当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疲于应付填报各种没有多大意义的报表,也增加了不真实的信息提供的风险。此外,聘请有业务经验的财务人员费用较高,而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也有限,要求过高会导致他们在财务上“无意犯错”。
在深圳这座创业型城市,财务问题对创业型企业也构成了较大负担。近期有媒体曝光武汉市150家企业注册地造假的事情,牵扯到多家被指称提供了虚假验资报告,记者了解到,企业注册地造假的现象在深圳也时有发生。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周树藩表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公民注册成立公司,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注册资金,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另一个就是办公场所,规定一个地址只能注册一家公司。此外,成立公司除了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包括会计、出纳等,还应当有一套较为系统的公司管理章程等。
“在创业之初没有任何收入进账的时候,这些硬成本就要预先支付出来,这给很多企业带来了资金压力,也压制了一些公民创业的欲望。”“对于很多年轻的创业者来说,初期启动资金少,而租用办公场所、招募员工等费用又必不可少,面对资金短缺的压力,一些造假行为也就出现了。”周树藩说,深圳市有不少企业在通过各种方式成功登记后,根本不敢参加年检,或是逐渐消亡,或是在“地下”有所发展后才敢重新登记注册,这也给工商部门管理带来难度。
针对“注册地造假”的现象,深圳市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曾向市工商局提议,建议引进香港做法,准许企业将注册地登记至,并由为其提供全方位的企业秘书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企业规章制定、会计报表出具等,这样对于工商部门也有好处:一方面避开了皮包公司遍地开花难以管理的难题,工商部门可以通过进行集中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由代理的企业会计报表更加规范,可以杜绝企业做假账乃至偷逃税款的行为。
深圳工商局表示,同意准许深圳全面代理中小企业财务外包业务,但是因受制于现行的国家工商总局管理法规,无法批准企业将注册地放在。周树藩形容这个结果是“前进了半步”,并表示将继续通过全国人大等途径向国家工商总局呼吁,推动这一双赢结果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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