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融资之未来提货权融资
未来提货权融资是指买方企业以其与核心客户之间的购销合同和未来提货权利为依据申请融资并用于支付货款,融资成功后,买方可以银行开具的提单为提货凭证在第三方仓库提货,以销售回款作为第一次还款的融资业务。
未来提货权融资可以帮助买方企业提前融资,及时完成货款支付,有效地放大了他们的提货能力,并且帮助他们获得较高的价格折扣。同时还可以免除卖方的回购担保,有较好的市场适应力。此外融资工具多样,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适应的主要对象
申请未来提货权融资的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盈利水平和信用等级。银行通常会要求申请该业务的企业具有以下的条件:
管理规范的优质中小贸易公司;
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具有健全的内部资金管理体系;
风险控制
对于银行来说,在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中操作风险较大。因此银行对于单据的把握非常重要,必须制定严密的制度,确保合规操作。特别是对于该融资申请的一系列审核和相应的风险控制。
例如银行需与借款人、仓库方签订监管合同(包括办理提货权仅凭银行通知指示、须注明有关跌价补充质物条款、签订质押合同)。同时用于质押货物价格由子公司业务管理部审定,根据发票、合同、付款凭证及综合考虑货物的市价综合确定的。
具体的操作
未来提货权融资的融资工具多样,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最常见的就是银行承兑汇票。
供应商、经销商和银行先签订三方协议。经销商向银行缴存银行汇票金额30%的保证金,银行开立以经销商为出票人、供应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通知供应商给予经销商提取与汇票金额30%等值的货物。经销商实现销售之后,将货款回笼再存入保证金帐户,银行收到钱款后,通知供应商发放等值货物,依此类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经销商必须事先在银行帐户存入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款项,银行发放的贷款数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70%。银行贷款的款项必须与经销商自有的款项一起直接付给供应商或者开具以供应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汇票,供应商在收到相关款项后出具相关收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