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析
(一)经营存在不独立性
我国脱钩改制工作虽已完成,但仍带有政府色彩、地方色彩。一方面权力主体有意或无意地干预的经营和独立市场的基本秩序,使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很难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或期望依赖有关机构和政府官员的权力去分割独立市场。因此,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屈从权力主体的压力而不再保持独立性。比如,一些企业为了达到规模而不惜代价的“包装”,造成公司先天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因种种原因也有意维护本地公司,常常暗示放公司一马。
(二)利益驱动使与被审企业成为合作伙伴
目前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是承担职责的由被审企业自行聘用。从理论上讲,注册会计师的聘用应由被审单位的股东大会委托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业绩进行。在这种委托关系下,注册会计师相对于公司应是独立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经营者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因此,尽管理论上和法律上都提出股东大会有权最终决定注册会计师的聘任,但实际上公司经营者既是对象又成了委托人,决定着机构的聘用、续聘、费用支付等事项,完全成了的“衣食父母”。尤其是之间的竞争力在不断增强,靠关系拉业务是普遍现象,这种主动上门找“对象”的现实,造成了行业存在“供大于求”的现象,被审企业如果不满意的工作,则该事务所就必然面临被炒鱿鱼的后果。过度地介入被审企业的业务活动,将两者的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就不可能再具有独立性,要求客观公正就只能是奢望。安然事件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据有关资料报道,安达信有100多名雇员专门为安然提供各种服务,为便于更紧密的合作,安然还将其内部也交给了安达信。在这种情况下,安达信对安然的,就形同用自己的一只手去监督自己另一只手,自然不可能再具有独立、客观和公正性。
(三)的内部管理体制不利于做到独立客观
国内转换机制不久,规模普遍偏小,客户数量不多,内部管理尚待加强,急于扩大经营,都以争客户为第一任务,风险意识和控制能力都较差。注册会计师的赚钱意识强于服务意识,对潜在风险似乎不太关心,注册会计师可能面临利益冲突,而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会计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遵守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这种管理体制使注册会计师被动的维护独立公正,特别是在注册会计师的收入依赖于某一客户或某一客户集团的情况下,其对该客户的经济依赖性,就成为注册计师保持独立性的最大障碍。
(四)注册会计师收入与付出的不平衡易使其铤而走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球来讲是难度较大的考试之一,但是国内注册会计师的含金量与付出的艰辛和工作中承担的风险不成比例。特别是供职在规模偏小,业务量不多的事务所里,注册会计师的收入大都居于当地一般水平,这种现象易使注册会计师产生心理不平衡。为了更好稳定收入和提高收入,迫使自己在不该签字的报告上签字也是常有的现象。
(五)法律监管上的严重不足
众所周知,从全球来说,美国的各项法律是比较健全的,美国经济界也一直标榜其严格的证券市场规范和企业标准,其对会计师的监管还是相当严格的。如果没有严格的法律作担保,相信美国的老太太不会把养老的积蓄投入到安然公司。事实也证明,注册会计师一旦被查出问题,等着他们的则是巨额罚款甚至判刑坐牢,相关的也会被吊销执照、课以重罚。但因限于人力和财力,各监管机构一般做不到对报告进行核查,而是主要依靠业的自我规范和同业监督,监管机构只是在问题暴露后才进行追查。因此绝大多数违规案件都是在大公司突然破产后才牵扯出来的。有报道称,已经暴露的黑幕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违规事件还没有、并可能永远也不会被揭露。正因为如此,虽然违规会面临很大风险,但因监管力度严重不足,使违规的风险和收益极不对称,才会出现如此之多敢于铤而走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