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发展现状
(一)数量多、规模小、竞争异常激烈 自1980年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至2004年底,多达4900多家,但全国有50名以上CPA的却不足百家,仅占全部事务所总数约2%,而仅有10名以下(含10名)CPA的事务所占到总数的60%,有20名以下(含20名)CPA的事务所占到总数的84%。各事务所之间通过压价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比较普遍,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执业范围单一,执业资格较窄 由于中介机构分部门管理的原因,大部分事务所只能从事、验资或评估业务,再加上执业资格的限制,中小事务所业务范围小,业务量少,造成事务所较为拔尖的人才纷纷流向大型或者大型企业。留下的人员又难以承担重要的业务工作,事务所举步维艰。
(三)执业质量有待提高 我国中小事务所大多人事关系、行政干预和利益驱动等因素和本行业发展初期和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不完备、不规范的局限,造成有些事务所质量低下,责任风险隐患大,同时由于我国的业务大多集中在每年的1-6月份,那些没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小的季节性就更强。在旺季,部分事务所为了抢占市场,赚取更多的利润,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此而产生的质量不能得到保证。
(四)人才缺乏 人才是的第一生产力,中小人员结构老化,青黄不接现象严重。如何吸引年轻的CPA加入中小,改善中小事务所的人员结构,储备力量,是中小会计师会计务所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五)内部治理机制不够完善 1998年脱钩改制以后,部分事务所存在着内部治理机制不到位、不完善的情况,并由此引发了内部不同利益体之间的矛盾激化和深层次管理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事务所的正常运转和稳步发展。同时,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失控,削弱执业风险控制能力,增大执业失败的可能,严重影响到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从而最终影响到行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