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利率协议助企业规避利率风险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07]第20号),正式推出远期利率协议业务(FRA,Forward Agreement)。远期利率协议是指交易双方为避免将来利率波动的风险,或为在将来利率波动时获取投机收益而签订的一种协议。即银行和客户交易双方约定在将来一段时间内的协议利率,并规定以何种利率为参考利率。在未来清算日,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本金,根据市场市场参考利率的变化,由一方支付协议利率和参照利率利率的差额。远期利率协议不涉及实质性的本金交收。
在这种协议下,交易双方约定从将来某一确定的日期开始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借贷一笔利率固定、数额确定,以具体货币表示的本金。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买入FRA,希望将未来某一时间的借款利率预先固定下来,以对冲未来利率上升的风险。远期利率协议的卖方卖出FRA,动机则相反,希望通过固定存款利率来规避未来利率下跌的风险。
例如:A公司有美元存款$5,000,000,起息日为2007年1月1日,存款期限为:6个月。A公司预测到六个月后美元的利率可能出现下降,为了抵补可能产生的利率风险,A企业可以和银行于起息日之前签订一份远期利率协议。卖出一个利率为2.875%的FRA合约给银行。在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7月1日止,不管当时的市场利率如何变动,A公司都将享受到2.875%的存款利率。
I.若企业的判断是正确的,在2007年7月1日的时候利率变为了2.56%,那么企业将多收入$7875的利息。由于采用了远期利率协议业务,利率水平仍维持在原有水平上,因而企业很好的规避了利率变动所产生的损失。
II.当然若企业判断错误,那么企业就将损失掉一部分利息收入。
因此由此可见,企业能否通过远期利率协议来规避利率波动的风险,很大一部分还是依赖于企业资金管理者对于利率的正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