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比较分析
净利润和净现金流量的比较
净利润和净现金流量都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的财务指标,其预期值均可用资产评估的收益法,这是三者的其同点;对同一企业或同一资产,这三个指标不仅在数值上是不相同的,而且在其财务含义、计算口径和计算公式上均有重大差异。
净利润是静态指标,净现金流量是动态指标。
净利润指标界定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净现金流量指标界定基础是收付实现制。
净利润均不含折旧费和贷款的利息支出,而投资型净现金流量含有折旧费和利息支出。营运型净现金流量含折旧费不含利息支出。
三个指标既有重大的不同而又存在着内在的确定性的联系:利润总额-所得税金=净利润=营运型净现金流量-折旧+追加投资。
评估界一致认为应提倡以净现金流量作为预期收益额。因为它以收村实现制为原则,排除了人们主观认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干扰;同时,它不仅考虑了现金流量的数量而且考虑到收益的时间和货币的时间价值,它还是税后指标。因此净现金流量比净利润更能客观地反映企业或技术资产的净收益。西方发达国家的评估界通常都是以净现金流量作为预期收益额,如著名的美国评值公司和美国安达信财务会计公司等就是如此。国内评估界虽然也有这样的共识,但受种种条件的限制,在评估实务中这样做的还比较少。
一般而言,当技术资产剩余寿命较长(5年以上)应以净现金流量作为预期收益额。而当剩余寿命短(3年以下)时,净现金流量和净利润两个指标差别不大,均可作为预期收益额。
当评估目的是为了对技术资产作价投资,组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时,应以净现金流量或净利润作为预期收益。这样做便于和国际惯例接轨,使合作伙伴便于理解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从而有利于合资合作协议的最终达成。
非涉外的资产业务在评估时可以用净利润作为预期收益额。这是当前国内评估界的一般做法。其缺点是有时计算难度大、难于找到可以直接使用的资产收益率作为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