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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计算

(一)综合差价率计算法

  综合差价率计算法是根据企业经营的全部商品存、销比例,平均分摊进销差价的一种方法。其具体计算步骤是:

  1.计算综合平均差价率。用月末调整前“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余额除以本月已销售的商品总额加“库存商品”账户月末余额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差价率(含税)=月末调整前“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余额/(月末“库存商品”账户余额+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100%

  2.计算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用综合差价率乘本月已销售的商品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含税)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含税)=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综合差价率

  3.根据计算出来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作会计处理:

  借:商品进销差价    ×××
    贷:商品销售成本×××

  由于商品进销差价中包含有增值税,在分摊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后,企业平时结转的含税的售价成本就被调整为不含税的实际成本,仍然是传统的售价成本核算方法,并符合增值税的核算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本月已销商品总额按“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计算,但如企业有商品转批、折价销售等情况,因其价格不同,应以“商品销售成本”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计算。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各月之间如果比较平衡,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但为了真实地反映库存商品和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正确核算盈亏,年末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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