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效期是三年。
申请人就某一历年获发的居民身分证明书,一般可用作证明该申请人在该历年及其后连续两个历年的香港居民身分。申请人无需就后述两个历年提出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如申请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或已经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安排待遇条件,则已发出的居民身分证明书不能用作证明申请人在情况发生变化后的香港居民身分。
以下人士可以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
1.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
2.在某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或在連续兩个课税年度(其中一个是有关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300天的个人;
3.在香港成立或组成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
4.在香港以外成立或组成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
居民身分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分,以能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