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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做账报税需要提供哪些单据,需要每个月做账吗?

做帐报税的香港公司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每月、一个季度或半年提供一次做帐单据,前提是要确保做帐、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
 
香港公司做账需要提供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要提供做帐期间开户银行的月结单(正本)所有开户银行月结单和来往函件,必须注明相对的业务内容和单据编号;月结单上每笔进出款项都要有其对应的银行收付款通知书。
月结单上的进项若是销售收入,请提供销售发票或收款凭证(本司开出的收据等);出项 若是采购,须提供采购发票或付款凭证(对方开出的收据,汇款底单等能证明您付过款的凭证);若是代客户转款,须提供该客户收到该款项的收据,或发给该客户的电汇汇单;若是股东提款请注明,帐务完成后须股东确认。每笔进出款项必须明确来源和流向,销售购货金额与银行进出金额一致。
 
2、提供各种费用发票。其中包括:
办公费用(水电、电话、房租、管理费和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其中,房租需要房屋租赁合同和收据)。
经营费用(注册公司费用、广告费、运费及速递费、本地车船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工资费用(如果未雇员工,则薪俸税为零申报,即工资费用为零)。
若公司是使用现金进行各种交易活动,请提供各种销售和采购发票,并注明是现金交易以确保票据的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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