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报告递交延误的政府怎么处罚?
如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一、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师报告:
1.罚款HKD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
3.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二、第二次(或以上)迟交师报告:
1.罚款HKD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8,000;
3.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所以向税务局递交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