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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成立国内代表处要交税吗?

    1、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香港公司的国内代表处情况:

    对一些刚刚进入中国试探市场的外资企业,设立代表处(或称办事处)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

    外商企业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外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所以,办事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最初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外国企业的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其登记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外商企业办事处不能与其用户或客户进行直接的商业活动,也不能签订任何协议,所以办事处所能进行的都是“间接的商业活动”。例如:公关活动、业务联络、 产品展示、 市场调研、 科技交流。但是,如果中国和该外国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条约,该双边条约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华从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则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办理。

    2、香港公司国内代表处(办事处)税务状况:

    香港公司成立国内代表处后,代表处可以设立单位的银行账号,如果是有营业收入那么就要缴税,主要税种就是营业税和所得税,如果没有营业收入就不要交税。所以在运作香港公司和国内代表处的要恰当安排才能科学合理安排税务,详细也欢迎咨询我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核定外商代表处的税务,具体税收是按经费

    支出换算收入征税的。公式如下:
    收入=经费支出/(1-10%-5%)
    营业税=收入*5%
    所得税=收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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