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股份转让的流程手续
签署股份买卖合同
合同不必定是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如果订立买卖特定股份的合同,股份的衡平权立即转移给买方,买方在公司稍后宣布分红时有权获得。但是,对于公司而言,拥有股权并享有股息的为注册股东。
提交恰当的转让文件
公司章程可能要求以契约的形式转让股份,但这种情形很少见。股份转让文书的常见形式是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文件。
登记
公司章程规定股份转让登记的,董事会应该遵照。法律规定,大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谢绝登记未缴足股本的股份的转让和公司有留置权的股份的转让。
此外,私人公司的董事会可以谢绝登记任何股份的转让,而无需说明理由,无论股份是否已缴足。通过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公司不仅承认受让方为股东,还接收受让方成为公司新成员。
登记后,如果公司成员转让其全体股份,公司将撤消其在成员名册中的成员资历,添加新成员材料,并向新成员发行新股。
公司成员转让其部分股份的,公司将保存其股东资历,并依据转让后持有的股份发行新股。除公司章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股份转让无需公司登记。
但是,依据公司条例,如果公司没有登记受让人的权益,则转让人仍被视为股份的持有人。此外,除股份登记持有人外,公司无需以信托或司法方法承认任何人在股份中的权益。因此,股份转让双方应尽量依照流程办理过户登记。公司必需在收到相关股份转让文书后两个月内,通知受让人和转让人是否接收并登记相关股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