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公司哪些变更有变更告知义务
在香港公司日常经营中,经常会碰到各种变更事项,如公司注册和营业地址变更、公司股东董事变更、公司法定秘书变更等等,而这些变更都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报备,以保证政府管理部门所保存的资料是最新和最全的。倘若某家香港公司牵涉进司法诉讼,就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调取最新的公司注册资料,以保证法律追溯的公正和有效。当然,这些变更事项,也都需要填写对应的公司信息变更申请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分别递交。
以下各项的变更,必须在更改之日起15天内将香港公司的变更通知CR:
1、注册办事处地址
2、秘书和董事的任命或终止
3、秘书和董事的详细信息
4、公司名称:通过名称更改的特殊决议后提交NNC2表格
5、配发或发行新股:一个月内
6、香港的年度申报要求
本地公司和外国公司都必须任命公司秘书,秘书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团体;同时,还必须在当地有注册地址,并提供给CR,以便接收香港当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