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优才项目,香港优才计划有移民监吗?
移民香港没有正式的“移民监”,根据香港优才移民资料显示:优才生及其受养人在连续通常居于香港不少于七年后,并且在符合《入境条例》订明的其他有关规定下,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在上述条文中,香港政府并没有明确指出“连续通常”的定义,那么,在香港优才计划的七年里,什么叫做“通常连续”居住呢?
香港优才计划移民政策所要求的“通常连续居住七年”,是要求申请人以定居香港为目的这一要旨出发,但是对于居住时间的长短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与限制。除此之外,香港入境处处长还有权行使酌情权,香港优才计划移民主申请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向政府申请豁免“移民监”,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
香港优才计划移民申请“香港永久居民性身份证”需要注意什么?长期不在港居住的话,七年后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吗?
当在港工作七年期满,香港优才计划移民申请人可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香港入境处在评估审核七年时间“通常居住”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评估审核“通常居住”考虑因素
一、阐明申请者不在香港原因
二、在香港是否有惯性住所
三、家庭主要成员的所在地(配偶及子女)
四、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五、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六、是否合法、按时报税对此,申请者可提供的有效力证明:
有效力证明:
1、子女在港就读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2、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自购、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
3、在港购买车辆、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4、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
5、公用单据(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6、金融机构单据(银行月结单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
8、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9、社群服务(慈善集团、商会、私人会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雇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
11、聘请专业人士证明(家庭医生、律师、会计师等)
综上所述,香港虽然没有正式严苛的“移民监”要求,但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在不赴港居住的条件下,在七年后仍可顺利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