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申请金融牌照需满足的两大要求:资质和资金
香港公司注册后要申请金融牌照需要满足的两大要求分别是资质和资金两方面的要求。
资质要求
申请机构须处于香港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管之下,从公司制度上杜绝金融犯罪发生的可能,并对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有足够的应对能力。
1、必须有一家依照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香港公司(或依照香港《公司条例》登记备案的境外公司)。
2、公司必须设立完善的内部控制规则,委任符合资格的公司负责人(通常为2人,其中1人必须为公司执行董事),对业务进行实时监管,以保证投资人和客户的利益。
资金要求
1、申请机构需要对客户、股东的资金安全负责,因此必须满足资金要求。申请机构受托管理、处置客户资产,须满足认缴公司注册资本和流动资金两方面的要求。通常为:不少于500万港币认缴资本,流动资金不少于300万港币。
2、对于咨询及研究机构,只需要满足不低于10万港币的流动资金要求即可。
3、某些特殊金融服务,则需要满足认缴不低于1000万港币、流动资金不少于300万港币的要求。
4、香港证监会依据申请机构提供的资料,针对申请机构财政状况、偿付能力、行业信誉、业务品格、可靠程度、财政稳健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确定该申请者是否有资格获取金融行业准入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