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税收及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在马来西亚的各种税收当中,企业家们最关注的也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1、公司所得税
马来西亚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规定均受《1967 年所得税法》 及其相关修正案约束。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 纳税人,划分的标准是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是否在马来西亚,若 在马来西亚就是居民纳税人,履行无限纳税义务,否则就是非居民纳 税人。
2、个人所得税
马来西亚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规定均受《1967 年所得税法》 及其相关修正案约束。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是对居住在马来西亚的自 然人取得的所有收入或非居住在马来西亚的自然人取得来自马来西亚的收入按年估值进行征收的税种。因此,马来西亚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履行无限纳税义务和有限纳税义务。
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投资者最关注的问题还是税制的问题,马来西亚的税制是如何的呢?马来西亚现行主要税种有:所得税、不动产利得税、 石油所得税、消费税等。主要税收优惠包括:
1、鼓励国内投资与资 本性投资的措施:
新兴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饭店、旅游及其他产业)投产5年内,70%的法定所得免纳所得税;对从事资本密集型和高技术投资的企业可以按照逐案审查原则给予全部免税,免税期设定在最初5年。
2、投资优惠:
对再投资生产重型机械和普通机械、设备的公司给予再投资优惠。再投资减免额为5年内进行再投资所产生增量收入的70%;对利用椰油生物资源和再投资生产附加值产品的企业,其利润给予全额免税优惠,优惠期10年;对从事产业扩张计划、产业现代化、自动化以及制造工艺多样化的企业,给予再投资扣除的优惠,再投资扣除额为在15年内发生的用于上述目的的机械设备、厂房的资本性支出的60%。
3、促进出口的优惠措施:
对制造业、农业、饭店、旅游以及服务部门为促进产品出口而产生的费用,采取双倍扣除等优惠措施。
4、技术与职业培训的扣除:
对经批准的培训雇员项目发生的费用允许双倍扣除;培训费用双倍扣除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小型制造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