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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马来西亚公司法定秘书的职责

《马来西亚公司法》规定,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必须要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公司秘书的职责重大,因此成为公司秘书必须要达到一定资格,根据规定,马来西亚公司秘书必须长期居住在马来西亚,并且是在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MIA)注册的特许会计师,或者是在马来西亚特许秘书和行政人员协会(MAICSA)注册的特许秘书,又或者是由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许可为公司秘书,如果是在马来西亚律师事务所或相关部门注册的律师也可以成为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负责公司重要的工作,他是股东与董事之间以及公司与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之间的联系人,展开来讲,公司秘书要确保公司一切法定资料的任何更改应按规定的表格完成,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提交给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包括公司年度申报表,公司发行、拆分、转让股份的通知,以及公司改名等一切需要通知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的事项。


公司秘书还需要处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一切行政工作,例如与主席和或常务董事安排和联络议程文件和议程项目、出席并记下会议记录、担任董事长和董事会的顾问角色、确保遵循正确的会议程序等。


另外公司秘书有责任维护公司的股东名册,处理股份转让以及与持股有关的其他事项,妥善保管公司印章和原始股票证书。公司秘书还必须及时了解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最新发展,这样他就可以随时就适当的公司治理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协助董事履行职责,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及大马交易所上市要求(针对公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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