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拟对法人税做重大调整,对企业境外创收不再征税
韩国《中央日报》5月16日报道,韩国政府拟对法人税制度进行改革,不再对企业的境外收益征收法人税。此举旨在引导企业把此前为避免在境外和国内重复纳税而留存在境外的数万亿韩元收益转移回国内。如此一来,部分企业只需在境外缴纳法人税,纳税负担将有所减轻。
5月15日韩国企划财政部表示,政府打算推进含以上内容的法人税制度改革。韩国现行税收体系采取“属人原则”,原则上企业有义务就本公司在境外分公司创造的收入向韩国政府纳税。因此,企业在向产生收入的国家纳税后,如果国内的法人税率高于境外的税率,企业还需要额外向韩国税务当局纳税。政府认为,正是为了避免重复纳税,企业才把越来越多的境外收入留存在境外。
韩国的公司所得税
2亿韩币以下:10%
2亿韩币要上-30亿韩币以下:20%
30亿韩币以上:22%- 25%
地方税:韩国的地方税为公司税的10%
韩国的征税原则
韩国对居民纳税人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征税,而对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对其来源于韩国的收入部分征税。
应纳税所得-对公司应纳税所得征收公司所得税。公司的应纳税所得是指就会计与税务规定间的差异调整后的账面净收入。除了特殊情况外,正常营业费用属于可税前扣除的费用。
境外税收抵免
韩国居民企业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在境内和境外均需纳税,所交的境外税收可以享受境外税收抵免。抵免额度为境外来源的收入在韩国的应付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