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和开曼公司为何能够成为VIE架构的基础?
BVI无需缴税、不受外汇管制,且当地政府要求递交公司存档的资料甚少,所以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和个人注册BVI公司。
因开曼群岛为英属殖民地,其公司法是根据英国的公司法修订,所以,很多国际企业均于开曼群岛开设公司。而离岸金融服务行业,亦是开曼群岛主要产业之一。同时,开曼公司已获我国香港特区联交所批准可于我国香港特区上市的法域之一。
BVI的优势在于:
设立程序简单、费用低廉、保密性较好,避税效果好,所以很多结构的第一层都设在BVI。
开曼的优势在于:
设立程序简单,作为避税港的公司,较之于BVI更为规范,监管要求更高,所以很多地方的证券市场或监管部门较之于BVI更容易接受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当然比起在非避税港地区设立的公司而言监管还是松很多了。
香港的优势在于:
与内地有税收优惠安排,一般作为海外的最后一层,直接投资内地企业。此外,因为香港不是避税港,所以香港公司也可以做成可信的有实际运营的企业,从而更容易进行税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