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开曼公司如何申请成为香港税收居民?
BVI、开曼实施经济实质法之后,不少企业通过申请成为香港税收居民来规避经济实质的合规要求,那么 要如何成为香港税收居民呢?
成为香港税收居民需要分三步来进行操作:
1、评估公司架构和实际情况
由于在开曼群岛的经济实质法对开曼ELP基金公司并无经济实质要求,但是却对其管理合伙人公司(GP)有经济实质要求,因此,有不少开曼ELP公司找到我们希望为其GP公司在香港设立非香港公司,以寻求申请香港税收居民。
2、在香港注册相应非香港公司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XVI部,注册非香港公司,需要任命一位授权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授权代表可以是:
(a) 拥有香港身份证之香港居民,或者
(b) 香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
(c) 香港律师事务所。
注:非香港公司在香港虽然需要报税,但是未必须交税,因为开曼公司盈利为境外盈利。
3、为非香港公司申请税收身份
香港公司仅对源自香港的收入征收利得税,也就是中国内地所说的企业所得税。对此,香港公司还可以享有优惠:应评税利润不超过2,000,000,按8.25%纳税;应评税利润超过2,000,000,按16.5%。此外,香港公司不对股息和资本利得征税。
因此,无论是为了享受中国内地和香港之间5%的预提所得税优惠,还是避免在BVI和开曼群岛当地满足经济实质法,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都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