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卖家注意,海关将加强这类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0号),决定自8月12日起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并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执行。抽查商品的范围包括:
进口商品:
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子坐便器、食物垃圾处理器、电磁炉、打印机、文具、仿真饰品、汽车内饰件、服装、头盔、儿童安全座椅,纸或纸板制的盘、碟、盆、杯及类似品等。
出口商品:
节日灯串、LED照明光源、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玩具、塑料食品接触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