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DI年报和ODI存量权益登记的情况你了解多少?
按照国家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全面开展2021年度(2020年数据)境外投资项目统计年报工作,根据《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等规定,填报统计年报以及ODI 存量权益登记是公司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履行申报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统计执法。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
1、截止日期
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上报相关年报数据,未按时上报的企业将不予补报。企业因未上报年报导致无法申请专项资金的自行负责。
2、需要填报年报的企业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对外直接投资批准证书”并已开展对外投资业务,且在境外企业持股达到或者超过10%的对外投资企业。若正在筹备中或尚未外汇汇出的企业或机构不需要参加2021年年报; 请负责填报年报的企业人员(财务人员或海外部人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填报,切勿因乱报、错报、漏报数据导致无法申请专项资金。未履行申报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统计执法。
ODI 存量权益登记填报
1、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2021年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将于2021年6月30日截止。请相关市场主体尽快完成2021年ODI存量权益登记。
2、需要填报ODI 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范围。
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的申报主体为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外汇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个人股东)。2021年内办理ODI外汇登记的境内投资主体于下一个年度申报存量权益信息。 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主体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数据的报送,并自行对申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未按规定办理ODI存量权益登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外汇局将按相关程序通过资金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管控功能暂停其资本项下相关业务,并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