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及适用条件解析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已设有共11个园区,吸引了约6万家企业入驻,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超万亿元。入驻海南自贸港的企业涵盖了金融行业、TMT行业、生物医疗行业、进出口贸易行业等等。
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需满足的条件:
1. 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
2.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3. 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须提供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实操中,纳税人对于在海南连续半年缴纳社保会有比较多的顾虑,在此也要提示纳税人,计划给员工申请此类税收减免之前,需与员工充分沟通,摆明利弊。充分考虑到员工是否在某些指定城市有“积分落户”或社保连续交满5年等需求。
另外,部分员工均存在多地发放工资的情况,年度汇算清缴时,需注意“汇算清缴地”要选择海南,如果多地发放工资时有重复扣除的可扣除项,需确认只能扣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