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司公证认证怎么办理?台湾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的用
目前许多人爱用台湾产品,注册台湾公司生产台湾商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台湾的报税模式也比较简单;另外,台湾政府针对出口有减税的优惠;台湾公司也可以离岸经营。
台湾地区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对于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对于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权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部门或者个人出具;属于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出具。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均应当履行公证及认证手续,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台湾公证流程:
台湾公司文件要在大陆使用,需要进行公证:
首先,将需要公证的材料给予台湾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然后将公证书正本交至使用该公证材料所在地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或中国公证员协会,请求转递和认证,公证书副本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转递至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再转递至上述受公证书正本的公证员协会,相互进行对比,确认真实性并进行查验,出具证明书,就具有了大陆地区官方认可的法定形式。
在台湾办理公认证事项,当事人为公司法人的,如负责人亲自办理,应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公司证照及公司印章;如负责人不亲自到场,应提交给代办人的授权书及六个月内之公司印鉴证书。此外,虽有授权,但如公证人认为必要,仍得要求本人到场。
在大陆地区公证员协会办理公证文件的转递手续时,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的,提供介绍信,另外提供公证书正本原件,并说明转递文书的使用部门、使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