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设立代表处
在中国设立代表处
申请需时约 1个月;
需要任命一位首席代表;
公司需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于外国投资者,中国政府要求最少12个月的办公室租赁协议。
注册申请公司
企业所在地区登记机关颁发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股东名册
董事名册
年检政府文件
完税证明
代表处注册的目的
同意设立代表处的董事会决议
同意任命首席代表的董事会决议
投资者资信证明
首席代表
护照的复印件
照片
简历
申请信
一份向工商局递交
一份向外经委递交
代表处经营范围
一般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 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办事处有权从事维持其运营所必须的经济活动,签订维持办事处运营所必须的经济合同。
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中国国务院在 2010年 11月 19日 公布新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由 1983年 公布直到现在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将会被新条例所取代;
新条例将于 2011年 3月 1日 起施行。
新条例最明显的变化如下:
现行条例 | 新条例 | |
政府要求 | ||
提交年度报告 | 某些地方才需要(例如:上海,北京,广州) | 所有地方都需要 |
首席代表 | 1 位 | 1 位 |
代表 | 没有限制 | 1 ~ 3 位 |
处罚 | ||
未依照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视乎地方而定 | 人民币 1万 ~ 3万 的罚款 或 吊销登记证 |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 | 视乎地方而定 | 人民币2万 ~ 20万 的罚款 或 吊销登记证 |
擅自从事代表机构业务活动 | 人民币 2万 以下的罚款 或 吊销登记证 |
人民币 5万 ~ 20万 的罚款 或 吊销登记证 |
违反规定从事业务活动以外活动 | 人民币 5千 以下的罚款 或 吊销登记证 |
人民币 1万 ~ 10万 的罚款 或 吊销登记证 |
重要提示
由 2010 年起,中国政府要求设立代表处的母公司成立年限为最少2年;
可是对于这个 最少2年成立年限 的要求,还是有点含糊不清。如:
此项要求是否包括香港公司在内?
此项要求,是否应用于所有的中国城市?
因此,我们建议客户先联系我们。好让我们先查清楚目标城市的设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