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万贱卖汕头33亿国资
2010年6月1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设立的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揭牌开市。
总价值人民币33亿多元的国有银行不良债权,被负责清算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简称长城资产广州办)以3510万元的“白菜价”贱卖给深圳市戴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戴源)。
深圳戴源在收购这笔不良债权后,又迅速以交易对价2元人民币转让了100%的股权。该公司最终的实际控股人,就是拥有多个身份的杨育城。
违规贱卖债权
2006年12月28日,长城资产广州办与深圳戴源在广州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2006)中长资(穗)债转字第63号】,约定转让标的为贷款债权及从权利信息合计人民币33亿多元。
这些贷款涉及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国有银行,欠债的企业均是汕头市企业,一共有328家。
作为受让的对价,深圳戴源应支付转让价人民币3510万元,仅以1%的价格就取得了长城资产广州办的这笔巨额债权。
按照协议规定,深圳戴源须于2006年12月31日付清全部价款,如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协议就自动解除。
有知情者指出,长城资产广州办与深圳戴源都无证据证明价款是按协议如期付清,深圳戴源无权行使债权人权利。
深圳戴源以其已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向长城资产广州办承担违约责任也值得怀疑,究竟有无支付过1000万元保证金?
根据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债权时,原则上应采取竞标、竞价方式,可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投票的行使进行,至少有3家(含3家)投标人投票有效。
该规定还指出,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对债权进行打包转让,打包转让的事单包资产账面原值(包括借款本金和表内应收利息)合计超过一亿元、完全由呆账类债权构成的单包资产账面原值合计超过5亿元时,应报财政部备案。
但长城资产广州办将33亿多元债权转让给深圳戴源,并无证据证明该债权包是通过竞标、竞价方式取得,投标时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投标,或该资产包是由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其它经主管部门批准形式转让的。
由于转让的债权包单包资产账面原值超过33亿元,也无证据证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已征求财政部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意见,并报国家财政备案。
在后来的深圳戴源诉汕头市澄海区雄健塑料玩具厂法人蚁林建金融借款合同一案,澄海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证明了上述质疑。
2008年12月31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深圳戴源起诉汕头市澄海区雄健塑料玩具厂,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移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审理。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2009)澄民二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债权时,原则上应采取竞标,竞价方式,可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投标的形式进行,至少有3家(含3家)投标人投标方为有效。
而高达33亿元的资产包债权转让应报财政部备案,判决书认定原告无证据证明收购资产包的合法性。
澄海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长城广州办事处与原告戴源贸易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是无效合同”,遂驳回原告深圳戴源对被告的的诉讼请求。
2元转让股权
令外界不解的是,深圳戴源的股东曹峰和曹磊,在取得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33亿元债权后,将公司股权转让给陈莲卿、杨发展。
2007年4月24日,深圳戴源的股东曹峰、曹磊与陈莲卿、杨发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法人也变更为陈莲卿。
在这次股权转让中,股东曹峰、曹磊将其分别持有深圳戴源98%、2%股权转让陈莲卿、杨发展,陈莲卿支付1元取得98%股权,杨发展支付1元取得2%股权。
一份出自深圳市公证处的公证书上的身份证信息显示,陈莲卿出生于1940年,杨发展出生于1934年。
深圳戴源成立于2005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曹峰、曹磊均以人民币1元的价钱将股权转让给杨发展、陈莲卿,对方亦愿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多位知情者称,从未见过陈莲卿和杨发展,两位老人并无经商能力,连名字都是由杨育城代签。
至此,深圳戴源的实际控股人杨育城浮出水面。知情者透露,陈莲卿是杨育城的母亲,杨以母亲的名义收购了深圳戴源。
由于这次股权转让交易发生在深圳戴源受让长城资产广州办33亿多元债权的4个月后,且交易对价几乎为零,不禁让外界遐想连篇。
一与杨育城有数年合作的汕头市地产商透露,当时深圳戴源起码已付保证金1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到位),怎会无偿送给他人?
同时,在这次交易中,实际资产(股权)转让,却以股权转让为名,实则是零转让,上述地产商认为杨育城明显是在规避法律。
与杨育城有过合作、后来决裂的另一位汕头市老板,甚至直接举报杨育城在深圳戴源的股权转让中逃避税费和转名费。
杨育城实际掌控这笔巨额国有银行不良债权后,在汕头市开始了数年的恶意诉讼敛财。
多名举报者直接称杨育城为汕头市的“诉棍”,并指控他以银弹开路贿赂当地司法机关影响司法公正。
虽举报者一直在上访,但杨育城却毫发未损。他还宣称将这笔33亿多元的债权当一个产业来做,并将部分债权以4000万的价格转让给汕头市的另外一个老板,然后伙同该老板一起对企业进行诉讼。
幕后操纵者
深圳戴源的实际控股人杨育城,在汕头市的公开身份不仅是汕头市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委员,还顶个“港商”帽子。
杨育城本是汕头市金平区平原村土生土长的农民,早在1984年偷渡到香港,然后取得香港户籍回乡做生意。
多名举报者透露,杨育城正是以“港商”身份在幕后操控深圳戴源,在逃避外经贸委和外汇管理局的监管下,汕头市的许多企业和个人成为他恶意诉讼的受害者。
杨育城曾对外宣称,“这33个亿,我只拿10%就能到手3.3亿,找顾问去起诉,我再搞定法院,把收回来的钱拿出5%打点他们,他们就会积极去干。”
在如何兑现这笔债权上,杨育城一直采取查封、起诉,然后再谈判、逼债务人拿钱。不管企业有多困难,只要能拿到钱,他就不择手段。
但凡有涉及深圳戴源的案件,不论标的额大小,全部交由汕头市龙湖区法院下蓬法庭(街道法庭)办理。
不仅如此,杨育城在起诉中甚至可以不交诉讼费,查封其他公司财产也可以不提交担保。
离奇的是,汕头市澄海区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对10起同类案件作出判决,认定深圳戴源取得的不良金融资产债权无效,判其败诉。
但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却不对债权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无论被诉讼的当事人如何据理力争,同样类型案件,一律判深圳戴源胜诉。
有知情者转述杨育城操控资产包时的初始合作伙伴孙少杰的话说,他与杨育城的敛财方式有分歧并导致分手。
孙少杰认为,33个亿不良贷款资产包涉及众多企业,他们是在极端困难情况下贷款,银行难收回贷款与大环境有关,并有各种实际情况和困难的,应先摸底,欠多少能还多少?这样就不至于矛盾扩大,只要收到部分就可以了。
但杨育城则主张个人发大财,不仅逼债务人拿钱,若企业破产就查封债务人的住宅、生活设施。
用一举报人的话说,杨育城完全不顾企业和百姓的死活,只要能拿到钱他就可以不惜任何手段。
在汕头市发展多年后,杨育城开始了对外扩张。用他时常告诉知情者的话说,政协委员可以多结识官员,认识人就能批条子赚钱。
就在2011年12月3日公布的政协第十届安徽省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中,杨育城成为港澳地区的安徽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