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外资产申报首次执行
4月17日,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2011财年个人税务申报截止。这意味着今年新增加的海外资产申报要求给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带来的困扰,暂时告一段落。
此前几个月,在美国本土以外拥有大量资产的人士曾为此项规定忧心忡忡,其中包括大量在中国拥有公司股份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华人。在他们看来,申报海外资产的风险在于,不知道政府下一步将如何对这些资产进行征税。
“新的税法透露出一个信息,就是在海外拥有海外账户的人必须向政府申报他们的金融资产。一旦政府希望借此课税,那么将是很大一部分的税务收入。”常驻美国的楷博平合伙人周黄佩英(Susanna P.Y Jue)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1年年底美国国税局(IRS)发布新规定,要求美国所有在海外拥有金融资产的纳税人申报其财产,这是2010年度通过的“海外账户税务法案”(FATCA)的一部分。符合要求的个人需要在17日前填写新的8938申报表。
根据这份规定,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若超过50000美元,美国海外资产申报须在每年报税之际向国税局如实申报。而拒不申报者,一经查出最低面临10000美元的罚款,若在国税局通告后仍未申报或是缴纳相应税金,罚款将升至50000美元。
周黄佩英告诉记者,纳税人应该很清楚,无论将来会不会对此征税,如果现在不申报,就会面临以后被罚款的可能。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一新法规已经显著影响到了拥有美国国籍或者永久居留权、同时在中国国内置业办公的华人。而这一群体的数量近年来迅速增长。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4月12日发布的最新报告,在2011年获得“绿卡”的106万人中,中国出生的人士占到87016人,比前一年增加了23%,其中包括大量申请EB-5投资移民签证成功的高收入人群。
“这一规定很明显就是针对富人的,因为只有富人才比较多将资产往美国本土以外转移。”长期从事中美之间企业和个人税务申报的会计师张芳(化名)告诉本报记者。
从今年年初到4月,她接到过许多询问此类资产申报的客户征询,其中许多是将来有可能希望把自己的企业在美国做的老总或者大股东。
“他们心里很清楚,一旦企业在美国,其个人在美国本土以外的资产就很容易被监控和调查,目标太明显了。”她说。
而另一种方式是干脆选择放弃永久居留权,免受对未来征税的担忧之苦。多年前成为美国公民的何军表示理解部分人的这一选择,因为在美国,税法管理严苛,“宁愿被警察盯着,也不要被税务局盯着”。
但在会计师看来,尽管从本年度开始美国联邦政府大张旗鼓推行这一税法新政,但是否真正能从这里入手增加税收收入,还很难说。
“17日之前的海外资产申报,本身在操作性上就比较差。由于中国企业在会计准则的合规上做得并不好,再加上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差异,如果股东或者公司拥有者愿意申报他们在中国的这些股份和企业资产等,我们会帮助他们申报,但是一旦IRS查起来,我们没有办法保证这些申报是完全无误的。”张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