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表态基药坚持“双信封”招标
新医改第二阶段分解任务终于公布。
“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是此阶段医改的重点任务。
昨日公布的20号文开篇明义就特别强调 “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以官方态度对之前争论最大的基本药物(“基药”)招标采购制度加以明确。
尽管争论激烈,但“双信封”制度明确被坚持了下来。
文件中明确,“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这就意味着,此前民间呼声白热化取消的“双信封”制度,被官方高调保留了下来。
“双信封”招标制度几乎成为医改样板省份安徽的核心,甚至全部。
2010年9月,安徽省在全国最先完成国务院医改办“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的达标要求,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凭借的正是其首推并在随后上升为国家政策的“双信封”制度。
简单来说,“双信封”模式的基本药物药品招标被分成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为“技术标”,考察药品质量;第二个步骤为“商务标”,考察药品价格。
换言之,首先通过第一个步骤筛选质优产品,考察企业技术水平、规模等指标;再通过第二个步骤实现“最低价者”中标,由此选出质优价廉的产品。与此相配套的措施,还包括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生产企业承担配送责任等。
按照官方口径,安徽招标结果将“药品平均价格比国家指导价下降了52.8%”,成为全国医改试点的样板和典型推广模式。
这一本该顺理成章推广的国际惯例随后成为激烈争论的焦点,拐点发生在“质”、“价”的考量比例。一度,价格因素成为招标权重中占据九成的因素,而本该成为重点的质量因素则过分地被淡化,恶性压价后品牌企业大量退出等问题,让这一模式备受争议。
从2011年开始,围绕这一制度的讨论和各种“叫停”呼吁从未停止,在2011年和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近50位代表、委员联名倡议,取消不理性的“唯低价是举”,调整科学的招标方式。
“我们很高兴的是,3月23日发的11号文里已经有了一些明显的转向,提高了对质量参考的权重,但奇怪的是, 20号文里没有看到任何具体的表述。”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既要降低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11号文中的这一段表述,曾被广泛认为是官方对于此前招标过程中极端做法的明显调整信号。
“双信封肯定是要坚持下去的,只是需要研究一个更完善的办法。”昨日,接近国务院医改办的一位权威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对于超低价问题也一直在关注,对于那种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也曾经想过通过专家评议等方式废标。”
他说,针对低价问题甚至曾经“做出了一个初步的文件”,但是,由于各方面分歧较大,最终没能成文——“也许,等再过一段时间,各方面问题再暴露充分一点,这个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而对分属招标办公室和医院的“招采合一”来说,如何实现不同主体的“统一”,他坦陈,现在,国家层面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
除去公立医院自身“革命”的本质改变外,引入活水的“民营资本办医”放开也被认为是推动这一改革的重要力量。
昨日文件中特别强调,“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
于明德认为,这一对民营医院的放开,在推动其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会积极地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的速度和进程,“虽然驶入深水区,但是,改革毕竟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