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追索令”:立人版“官银”借贷处置样本
4月13日下午2点30分,泰顺县工商局六楼会议室,立人集团第一次由官方组织的债权人代表大会召开。
77名债权人代表参与了立人资产后续处置等协商工作,备受外界猜疑的债权人身份成份问题,未成为会议议题。
在债权人代表群体之外,尚有147位债权人坚持要追查立人集团,这批人在联名起草的诉状中称,因为有官员借贷资金参与,政府才纵容立人集团 “钓鱼式”集资,利用权势令自身资金先行脱身。相关事实,他们已集体诉讼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截至发稿前,本报获悉,法院尚未受理。
4月初,泰顺县立人集团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发文,宣布温州立人集团资产处置10日启动,并严格规定党员干部不得“抽身”。
此间有不便具名的当地官方人士告诉本报,债权人中,是否存在官员借贷资金尚不得知,“即便真有党政机关人士的借贷资金存在,只要不做违法犯规之事,投资活动也应该与普通资金同等对待。”
记者从当地知情人士处获悉,立人集资一案或涉及到当地一些乡镇干部,涉及到的再高一级官员,尚未明晰。
去年以来,民间借贷集资案陆续爆发。几乎每个事件,官员资金参与借贷获利都若隐若现。这种潜行的姿势,平添了事件的后续处置的扑朔迷离。而温州立人教育集团(以下简称“立人”)则成了一个具样本意义的争议焦点。
7号“追索令”
根据政府陆续发布的公告显示,立人集团集资款高达45亿元左右,至目前登记在册的债权人有5200多个。
在13日第一次债权人代表大会上,关于“官银”依然是隐晦话题。但有当地知情人士坦言,公告是限制官员资金从立人借贷中“优先”脱身的警示。
4月7日,立人“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立人处置办)”发布第9号公告称,泰顺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已联合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前后,若有党员干部提取不合规定资金,“必须一律自行退还”。
立人集团事发前在温州泰顺县享有很高声誉,有知情者坦言,以致“几乎整个县城有相当数量的官民,都有资金或多或少参与借贷利息收益”。
对干部提出要求的9号公告,和此前的7号公告直接相关。
今年4月5日,立人处置办发布第7号公告,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提出要求,在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后,若有党员干部向立人集团提取借款本金、利息,必须一律自行退还。
另外,在上述时间点之前,若有提前领取未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退还,凡此种种。
此前,泰顺县相关部门还公布了“立人”22项资产,随后在3月16日的“第4号公告”中,又提及“在原已公布资产项目的基础上,公安部门在侦查阶段新发现资产9处,现正在进一步核查中”,并列出了一份清单。
对于资产价值,泰顺一位不便具名的官方人士答复称,目前尚不清楚具体价值,也没准备进行价值评估,认为这样的评估对于资产处置没实质性意义,“一切均为了让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大家好。”
而实际上,对于该名官方人士公布的政府决定,并非获得债权人一致通过。到目前,他们自认还诉求无门。
集资质疑
“尚有一批债权人,至今还坚持自己的质疑。”当地一名不便具名的官员透露,立人宣布破产这种似乎毫无预兆的行为,后来被债权人们认为是刻意的安排。一些债权人怀疑其中有官银潜伏,在资产的处置上有失公开公正公平。
这批人就是之前跟泰顺官方有过数度沟通,而没达成一致的债权人。在2月份,这批人中,共有147名债主组成原告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状里称,在立人集团集资公开化长达13年未受查处。设有固定的收款地点(洋心街)13年未曾改变,放款人送过来的钱随送随收。
他们在诉状中称,对于立人集团公开的集资行为,泰顺县官方有熟视无睹的嫌疑,且有干部亲身参与。
这147位债权人在诉状中称,在立人集团即将崩盘前的三、四个月期间,泰顺县官方默许立人“钓鱼式”集资。
这批人指证,在“临崩”前几个月时间里,立人集团推出月息3、4、5分的高息(以往集资月息针对普通百姓基本为3分以内),并不设定下限,有钱就收(原起点是每笔集资最低10万元),以提高利息放低门槛的‘钓鱼式集资’方式,向民众最后疯狂集资约9亿余元。
债权人推测,“该部分集资款除用于支付官员的本金及高息,很可能让官员先走,并且尚有数亿资金去向不明”。
债权人还质疑,泰顺县官方于“立人”宣布无力偿债时,同步参与到立人集团的中,包括参与诱导各债权人与涉嫌犯罪的企业立人集团签署“以资抵债;债转股;五年分期”的三类化解协议等等。
147位债权人称,诉状只列举了部分事实,更多事实,将在法庭予以举证。
债权人中也有不同看法。“大多数债权人达成一致就可以处理了,完全一致哪有这般完美?”一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称。
官银借贷“心态”
“种种揣测看来,债权人对政府一些行为缺乏信任。”上述官员透露,到底有没有官银,成为诸多揣测的因素之一。
4月12日,本报电话采访泰顺宣传部副部长洪周荣,洪介绍,最新颁布的联合文件,目的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出现这些违规违法行为,“对政府机构人士我们主要想更严格一些而已,目前还没发现哪个官员资金参与的问题。”
“债务登记中,我们没有特别区分官员身份,也没法区分。他们可以用配偶和子女的名字混过去。”洪周荣说。
洪称,“目前情况推测,官员可能有一定涉及面,当地不少村镇的领导都申报了。但我们听到一些申报人转述说,还有部分官员不肯来申报。”
一名参与债务登记的人士私下透露,债权人中,确实有一些乡镇干部。至于是否有更高层级的官员的资金,无法确定。“这个一查就知。”
而一名不便具名的官方人士则称,“连他们(指立人)财务、出纳、司机的钱都没拿回来,官员抽款他们是要经手的,若有苗头他们哪会陷入?”
“这批债权人说钓鱼式集资的指证,其实子虚乌有。”上述官员认为,“总要有时间留给企业自救吧?否则,政府能参与强制要求人家企业破产清算?”
该官员同时指出,董顺生办学不仅给当地产生经济效益,还带来社会效益,“在法律的范畴内,这点空间与时间应该给予”。
“2005年,地方政府相关人员有提出要整顿立人集团的集资情况,”泰顺县政府一位不便具名的人士透露,考虑到牵涉面广,一时不敢轻举妄动。谁料到最后立人资金链断裂,回天乏术。
另外,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本报,政府机构人士部分资金参与借贷,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不愿意承认可能是怕有关部门审查资金来源问题”。
“我的资金是取之有道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向记者袒露心迹,“你知道,在一个机构里,你一旦被有关部门查了,就算最终清白的,声誉损失也是必然。事后,你怎么在这个机构里混啊?”
温州一名纪检系统人士介绍,其实,党政机关人士的资金是否可以投入民间借贷,这事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的做法是,只要资金取之有道,投资合法合规,“一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一旦出事,那就得被单位追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