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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内部

   我国企业内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性质的认定较为模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部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管理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随着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管理方式变革及内部职能分解,基于加强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而形成和发展的,这也是内部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在我国内部机构建立之初,多数企业的领导人对内部及其独立性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就是查账,并将内部机构置于财会部门之内,形成“财审合一”的局面,其结果不仅使内部无力监督财会部门,而且受其地位和权限的限制也很难监督其他部门,做出的结论往往有失客观公正。  
    
  (二)内部的客观性与独立性不强  
 
  内部的独立性既表现在其机构的隶属关系上,又表现在其职权的授予行使上。内部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内部机构的地位应是超然独立的,并且不受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干扰、制约和束缚。但从我国的现状来看,企业内部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者服务,使得内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强。  
 
  (三)内部的工作范围狭窄  
 
  多数企业的领导人把内部局限于企业财务会计方面,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从而使内部多属财务性质。尽管政府机构及有关部门要求或建议将财会部门与机构分立,但有些企业采取—套班子的做法,这就使得内部实际上变成了财务会计的自审过程,其客观性与公正性可想而知。  
    
  (四)内部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我国现有的内部体制,使得多数企业的内审人员得不到重用或被闲置,直接导致内审人员水平不高或缺乏锻炼。不少人仅熟悉财务会计业务,还有相当一些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多数内审人员来自财会部门或从其他部门改行而来,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巧。现代技术手段掌握不够,电算化几乎处于空白;二是个别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丧失职业道德,利用手中的权利谋私,降低了内审人员的威信和形象。  
    
  二、发展我国企业内部的主要方略  
    
  (一)明确内部的性质与定位  
 
  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各种风险增多、公司治理加强及内部组织重整,内部工作应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审查、评价及促进作用。内部工作要将重点由事后向事前转移,改变以前单纯的财务收支,增加对企业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方面的,把眼光放在提高企业决策和风险评估方面。  
    
  (二)合理设置内部组织机构  
 
  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司都设有内部机构,但基本上处于与其它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其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独立性是的本质特征,是使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并做到客观公正的必备条件。因此,调整理顺内部机构的隶属关系,合理设置独立的内部机构,是完善企业内部体制,确保内部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所在。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内部机构的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在业务上向委员会负责并报告业绩,在行政上向经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设置内部机构,应考虑公司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人员,并保持其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扩大内部的职能反作用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外部制约机制的加强,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账面资料的错误弊端会越来越少,内部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为企业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内部的职能作用也应从审查和监督向评价与咨询方面拓展。内部不会只限于财务领域,它将扩展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因此,内部人员的定位应从以监督为主的“警察”、“裁判”等角色向以评价与监督并重的“参谋”、“助手”等角色转变,突出内部“内向性服务”的特点,开拓内部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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