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外经贸主管机构及其职能
法国外经贸主管机构为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内的外贸国务秘书部,具体主管部门为国库和经济政策总司。
国库和经济政策总司是在原对外经济关系司、国库司和经济分析预测司合并的基础上成立的。
国库和经济政策总司的主要职能有:
1、起草法国经济预测报告,并就宏观经济政策、欧洲经济和金融问题,尤其是经济政策协调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
2、对法国公共财政政策、就业政策及社会问题、产业政策提出建议和进行预测;
3、参与制定和实施有关金融保险机构规定、储蓄政策、金融市场与投资政策以及企业融资和住房融资政策;
4、负责多边和双边经济、金融和贸易问题事务,参与制定发展援助政策;
5、支持企业发展国际业务;
6、管理国库和国债;
7、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国家财产进行监督;
8、承担国家经济委员会、年度经济报告会和公共采购经济观察所秘书处的工作。
国库和经济政策总司设有一名总局长和两名局长,其中一名局长负责经济政策问题,另一名局长负责国际经济关系问题。
具体业务由下设的总秘书处和5个司局(service)承担,即:宏观经济和欧洲事务局、公共政策局、经济融资局、多边事务与发展局和双边关系与企业国际发展局。
总秘书处,主要负责总局人力资源管理、财政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宏观经济和欧洲事务局,下设国家经济委员会秘书处、经济委员会年度会议秘书处、宏观经济预测处、宏观经济分析处和欧洲事务处。
公共政策局,下设公共财政处、社会与就业政策处和行业政策处。
经济融资局,下设金融部门经济分析部、银行融资处、企业融资竞争处和保险处。
多边事务与发展局,下设新兴国家经济分析部、国际金融事务与发展处和贸易政策与投资处。
双边关系与企业国际发展局,下设国际贸易与战略分析部、企业国际发展处、美洲与亚洲处、欧洲、非洲与中东处。
法经济财政和工业部还对处室进行了划分。
宏观经济预测处,设法国宏观经济预测室、国际经济综合室、经济形势分析室;
宏观经济分析处,设经济增长政策室、国际宏观经济分析室;
欧洲事务处,设经济货币联盟室、欧洲协调与战略室;
公共财政处,设公共财政综合室、税收研究室、公共开支分析室;
社会与就业政策处,设劳动市场和就业政策室、健康与社会保障账目室、退休与再分配室;
行业政策处,设工业、科研与革新政策室、第三产业与竞争室、设施网络(能源、电讯、邮政、公路、铁路、航空)室、环境与农业室;
银行与融资处,设银行与货币室、海外省金融货币室、住宅投资政策室;
企业融资与竞争处,设储蓄与金融市场室、企业融资与发展处室;
保险处,设保险市场与保险产品室、保险企业与中介机构室;
国际金融事务与发展处,设国际金融制度与高峰会议准备室、国际债务与巴黎俱乐部秘书处室;
贸易政策与投资处,设贸易政策、世贸组织与地区协定室、服务、投资与知识产权室、对外农业及其贸易与发展政策室;
企业国际发展处,设保险信贷室、援助项目室、航空、军工与造船室、贸易促进与出口伙伴室;
美洲与亚洲处,设美洲室、北亚与太平洋室、南亚室;
欧洲、非洲与中东处,设欧洲室、中近东室、非洲—马格里布室。
此外,总秘书处,设驻外机构和地方外贸局人力资源室、总部人力资源室、预算与财务室、研究室、信息与信息系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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