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半自由行计划将与11月实施
■强积金半自由行计划将於11月实施
草拟多时的香港强积金“半自由行”计划将於今年11月1日实施。近300万名香港打工仔首次可将强积金账户内僱员供款及累算权益部分,转移至个人心仪的受託人公司投资,每年只可转移1次。
不过,新供款仍依旧存入僱主选择的强积金账户,即打工仔没有选择权利。积金局高级经理尹志荣解释,有关做法是避免增加僱主的行政安排,将会观察措施实行后的情况,再作检讨,并预计有10%打工仔会转移供款,约涉及30万人。
每年可转一次 不影响僱主
根据现行法例,僱员不能為现职的强积金账户内的供款及累算权益,自行挑选受託人及计划;过往受僱或自僱的“保留账户”(今年11月后将改称个人账户)供款,则不受限制。今年11月后,僱员可每年1次(以公历年年份计算)将现职强积金户口内的僱员供款及累算权益部分,一笔过全数转移至心仪的受託人公司;转移后的供款及累算权益,则可随时再转,不受每年1次的约束。
尹志荣指出,因僱主供款部分须保留於原有计划内,故不会影响僱主处理抵销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安排,且僱主的行政工作亦无因為僱员转走供款而加重。他又谓,明白部分打工仔或希望将今后每月的个人供款存入新户口,但此举会增加僱主行政负担,暂不考虑。他强调,实施“半自由行”的目的,是希望透过促进市场竞争,令受託人提供更佳的產品,并降低行政费。
转移供款前应充分考虑
打工仔若想转移供款,只须填妥表格,向新受託人公司提交;后者核实资料后,便会将资料送交原受託人。原受託人会赎回单位,并将支票寄给新受託人,完成整个转移程序,估计需时6周至8周。积金局正為与受託人合作发展的权益转移电子平台系统作最后测试,期望可缩短转移程序。
积金局执行董事许慧仪表示,稍后将透过不同平台,广泛宣传“半自由行”计划详情。她又呼吁市民在决定转移供款前,应充分考虑选择、服务水平及收费等问题,不应急於“响应”新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