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再次征求意见建议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日前召开座谈会,再次征求对《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出台《政府投资条例》主要目的是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意见的主要方向是收缩县市级的投资审批权限,改变目前政府投资多头管理、多处审批的局面,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统一交给发改委系统。
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很大,北京、山东、湖北、重庆、安徽、湖南、贵州、云南等省市发改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前年出台的《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政府性资金。据悉,《政府投资条例》已经连续多年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迟迟未能出台的主要原因是地方反馈意见分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