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对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实行正负区间管理
第一财讯: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16日晚间公告称,将自16日起对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实行正负区间管理。在现有结售汇综合头寸上下限管理的基础上,将下限下调至零以下。
通知称,为进一步发展外汇市场,增强银行外汇交易和风险管理的灵活性与主动性,促进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发现,根据当前国际收支状况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需要,遂做出该调整。
除全国性银行、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做市商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通知外,其他银行(含取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将统一执行标准。
具体来看,2011年度结售汇业务量低于1亿美元,以及新取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为-300万美元;结售汇业务量介于1亿至10亿美元,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为-500万美元;结售汇业务量10亿美元以上,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为-1000万美元。
同时,外管局取消了对银行收付实现制头寸余额实行的下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