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手续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下列证件: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原税务登记证件;
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对于报送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机构:原税务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