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有限合伙基金注册常见问题
有限合伙基金的注册办事处可以设于香港以外吗?
不可以。有限合伙基金的注册办事处必需位于香港。
有限合伙基金的迁册
有限合伙基金的迁册机制让在香港以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以有限义务合伙形式成立的基金,可依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637章)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
有限合伙基金的注册
一般来说,基金如在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时符合以下说明,即属符合资历获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
(a)该基金藉有限合伙协定组成,而该协定中的支配,并不违背该条例或任何其他实用的法律;
(b)该基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及更少一名有限义务合伙人;
(c)该基金的名称符合该条例关于有限合伙基金名称的规定;
(d)该基金以其名称注册不会违背该条例就有限合伙基金名称的限制;
(e)该基金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而通信及通知均可送往该办事处;
(f)该基金并非为任何非法目标而设立;及
(g)该基金的合伙人并非全体属同一公司集团之中的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