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证和大陆公证有什么区别?具有同等的效力吗?
香港和内地实行不同的法律体系,香港实行的是英美普通法系,内地实行的是大陆法系,双方在公证方面存在制度差异。
在香港,公证是由香港律师来完成,并不是所有律师都能从事公证业务,只有经过考核取得相关牌照的香港律师才可以办理公证。
内地的公证事务,由公证处来承接,公证员独立公证,收费价格官方制定。而国内律师不具备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只可做律师见证,法律效力仅为一般证据证明。
1、香港律师公证公司公证:
(1)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2)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
2、香港国际公证认证:
国际公证一般来说分为海牙公约国公证,即海牙认证,和非海牙公约国公证,即国际公证。
海牙认证使用前提是两个国家或者地区,同时承认海牙公约,经过海牙认证的文件在另一国家或者地区使用,才具备法律效力。
香港公司或个人在内地办事情是需要出具公证证明的,如香港公司要在内地经营是需要做公证的,香港公证内容包括:
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1、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
2、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3、在内地成立外资公司(独资或者合资)。